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成立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健全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机制,提高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程(试行)》(苏教科〔2019〕1号)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沈士德 院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曾凡远 党委委员、副院长
蒋兆峰 党委委员、副院长
组 员:程 甫 保卫处 处长
戚 豹 教务处 处长
宋丹萍 人事处 处长
刘志坚 科技处 处长
巩海霞 财务处 处长
胡 永 学生工作处 处长
唐文霞 质量管理办公室 主任
徐 卓 国有资产管理处 处长
陈益武 实验实训管理处 处长
方桐清 建筑建造学院 院长
陈志东 建筑装饰学院 院长
丁维华 建筑智能学院 院长
郭起剑 建筑管理学院 院长
王国安 交通工程学院 院长
仇文宁 智能制造学院 院长
吴兆立 信电工程学院 院长
王 俭 艺术设计学院 副院长(主持工作)
朱铁壁 经济管理学院 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实验实训管理处,陈益武兼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