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识安全

一般急救原则

时间:2018-01-28浏览:4763设置

   对受到化学伤害的人员进行急救时,几项首先要做的紧急处理是:


    1、置神志不清的病员于侧位,防止气道梗阻,呼吸困难时给予氧气吸入。

    2、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脏停止者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挤压。

    3、皮肤污染时,脱去污染的衣服,用流动清水冲洗;头面部灼伤时,要注 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

    4、眼睛污染时,立即提起眼脸,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5、当人员发生冻伤时,应迅速复温。复温的方法是采用40℃~42℃恒温热水浸泡,使其在15~30分钟内温度提高至接近正常。在对冻伤的部位进行轻柔按摩时,应注意不要将伤处的皮肤擦破,以防感染。

    6、当人员发生烧伤时,应迅速将患者衣服脱去,用水冲洗降温,用清洁布覆盖创伤面,避免伤面污染;不要任意把水疱弄破。患者口渴时,可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7、口服者,可根据物料性质,对症处理;有必要进行洗胃。

    8、经现场处理后,应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

    记住:口对口的人工呼吸及冲洗污染的皮肤或眼睛时要避免进一步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