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建筑

建筑工地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

时间:2018-01-28浏览:3995设置

1、交叉作业要注意避让

施工现场常会有上下立体交叉的作业。因此,凡在不同层次中,处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属于交叉作业。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1)支模、砌墙、粉刷等各工种,在交叉作业中,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中间应设安全防护层。

2)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缘应不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梯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卸下物件。

4)结构施工至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设施。

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以及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或防护棚。

6)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员操作,并应设专人监护。

2、不戴安全帽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员工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为了保护头部不受到伤害。它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护人的头部不受伤害或降低头部伤害的程度。

(1)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

(2)当作业人员从2m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

(3)当头部有可能触电时。

(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