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实验实训设备设施管理,确保实验实训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全院所有实验实训设备设施。
第一条建立实验实训设备设施管理台帐和档案
对于在用的实验实训设备设施应建立使用台帐和档案,其内容包括设备设施的主要性能参数、使用时间和地点、历次检修记录、检测记录和更新情况等。
(一)设备设施应由专业管理员进行管理,并建立《设备设施台账》;
(二)设备设施在使用前要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调试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三)所有设备设施必须有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由实验实训室归口管理单位管理;
(四)操作人员应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
第二条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
设备设施要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要定期对实验实训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并做好维护和检修记录。
第三条实验实训设备设施问题的处理原则和程序
发现设备设施问题应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做记录,同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四条强检(定检)设备设施的检测维护要求
强检(定检)的设备设施,应按要求定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对于其中的不合格项目,要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要定期对强检、定检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证其性能合格,达到使用的目的。
第五条重点实验实训设备设施的管理
重点实验实训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检查应由专人负责,建立专门的检查和运行维护台帐。对于重点实验实训设备设施要缩短检查周期,检查记录要详尽详实。重点实验实训设备设施问题应优先予以处理。
第六条实验实训设备设施的报废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报废或更换:
(一)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和零部件磨损严重,设备效能达不到要求;
(二)意外灾害和重大事故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二)维修后经检测达不到使用要求;
(四)实验实训设备设施更换、维修、报废或停用,应及时做好记录。
第七条要认真作好仪器设备的安全检查记录。
第八条为提高实验实训设备设施的利用率,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在保证完成实验教学、科学研究任务的前提下,可以拓展对外技术服务,所得经济收益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实验实训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