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收集的有关通知精神,为实现我院实验实训室的规范化管理,做好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信息的内容
1. 实验实训室人员信息:实验实训室专职人员姓名、出生时间、文化程度、毕业学校和时间、专业、职称和评职时间,业务专长、论文级别、实验实训室工龄、人员分工,每学年教学工作量、考核及奖惩等方面情况。
2. 实验实训室基本情况:实验实训室名称、面积、地点,检查评比情况、实验实训室特色等。
3. 实验实训教学:实验实训教学大纲、项目及增减情况,实验实训任务的时间安排,实验实训项目统计表(包括实验实训名称、所属课程、所属专业、类别、类型、要求、学时数、实验实训者人数及每组人数等)。
4. 仪器设备信息:实验实训室建设、设备、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维修计划和实验实训室改造计划等。
5. 各类其它信息:各实验实训室针对本室特点制定的制度,计划、工作总结,有关论文、鉴定、交流文章复印件等。
二、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上报
1. 各实验实训分中心(室)由本单位指派的档案信息管理员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实验实训室的基本信息上报到实验实训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 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上报时间一般为每学期初和学期末两次,遇有重大事件及时上报。
3. 上级和学校及有关部门下发的有关报表、统计表等,各实验实训分中心(室)收集整理后,除分类归入本单位档案外,要及时、如实填写报送实验实训管理处,不得拖延。